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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术治疗是妊娠合并阑尾炎的主要手段

      妊娠合并阑尾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高发,阑尾易穿孔,炎症不易局限、易发展成为弥漫性腹膜炎,脓毒血症甚至感染性休克,胎儿死亡、流产或早产。女性朋友在妊娠期对于妊娠合并阑尾炎疾病一定要引起重视,在发现该疾病的症状时,尽早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目前手术治疗是妊娠合并阑尾炎的主要手段,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下面就做下详细的介绍。

      妊娠合并阑尾炎一旦确诊,无论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均应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对高度可疑妊娠合并阑尾炎者,亦是剖腹探查的指征。此外,尚需考虑流产、早产及婴儿存活的问题。

      早期(1—12周)妊娠合并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继续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对母子也有危险。

      中期(13—24周)妊娠合并阑尾炎,其临床表现轻且拒绝手术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静脉给予大剂量青霉素或氨苄青霉素。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已固着,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晚期(28-36周)妊娠合并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

      妊娠合并阑尾炎时胎儿能否存活不取决于阑尾切除手术,而是决定于延误诊断或延误手术切除。妊娠不是阑尾手术的禁忌,手术未必一定引起早产。为了预防流产和早产,术后常规应用镇静剂、舒喘灵或孕酮等保胎治疗也是十分必要。

      以上就是关于“手术治疗是妊娠合并阑尾炎的主要手段”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的了解有帮助。妊娠合并阑尾炎的早发现早治疗是很关键的,患者在确诊后还需积极配合医生对症治疗,切勿拖延,以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导致病情的加重。

    2016-05-26 1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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