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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传染病的基本介绍(一)

      关于传染病的基本介绍(一)

      传染病的基本特征:

      1.有病原体

      每种传染病都有其特异的病原体,包括病毒、立克茨体、细菌、真菌、螺旋体、原虫等。

      2.有传染性

      病原体从宿主排出体外,通过一定方式,到达新的易感染者体内,呈现出一定传染性,其传染强度与病原体种类、数量、毒力、易感者的免疫状态等有关。

      3.有流行性、地方性、季节性


    传染病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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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流行性 按传染病流行病过程的强度和广度分为。散发: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散在发生;流行:是指某一地区或某一单位,在某一时期内,某种传染病的发病率,超过了历年同期的发病水平;大流行:指某种传染病在一个短时期内迅速传播、蔓延,超过了一般的流行强度;暴发:指某一局部地区或单位,在短期内突然出现众多的同一种疾病的病人。

      (2)地方性 是指某些传染病或寄生虫病,其中间宿主,受地理条件,气温条件变化的影响,常局限于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发生。如虫媒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

      (3)季节性 指传染病的发病率,在年度内有季节性升高。此与温度、湿度的改变有关。

      4.有免疫性

      传染病痊愈后,人体对同一种传染病病原体产生不感受性,称为免疫。不同的传染病、病后免状态有所不同,有的传染病患病一次后可终身免疫,有的还可感染。可分为下几种感染现象。

      (1)再感染 同一传染病在完全痊愈后,经过一定时间后,被同一种病原体感染。

      (2)重复感染 某种疾病在发病中,被同一种病原体再度侵袭而受染。血吸病、丝虫病、疟疾最为常见。

      (3)复发 发病过程已转入恢复期或接近痊愈,而该病原体再度出现并繁殖,而原症状再度出现。伤寒最为常见。

      (4)再燃 临床症状已缓解,但体温尚未正常而又复上升、症状略见加重者。见于伤寒。[page]

      法定传染病的基本介绍

      由于已知传染性疾病中,部分可对人类造成重度伤害,或是可能引发大流行,许多国家因此借用政府的公权力,协助医疗体系严密监控这类疾病的发生及后续发展,避免疫情扩大,这些传染病特称为法定传染病,在相关法律下,通常医师有义务依照疾病分级,在指定的时间内或以规范的流程对卫生主管机关进行通报。

      分类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法定传染病的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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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这四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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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6-03 16:09:55

沃琤 副主任医师
擅长:从医二十多年,擅长各类型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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