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页
  • 小儿骨肿瘤治疗流程

      对于小儿小儿骨肿瘤的治疗原则是以保证生命安全第一,尽最大量保留肢体功能。

      手术治疗:良性小儿骨肿瘤或瘤样病变以手术刮除或切除为主。手术力求彻底,以免复发或引起恶变,但应尽量保留肢体功能。对于恶性肿瘤劓应以抢救生命为主,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才可考虑保留肢体的问题。目前常用的手术方法有刮除术、切除术、截除术、骨瘤段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截肢术、和关节离断术。

    手术方式 治疗细则 一般适应症
    刮除术 将包含肿瘤的骨壁切开,将其中的肿瘤组织刮除干净。肿瘤刮除后所遗留的空腔可用植骨块充填。 适用于掌指骨的内生软骨瘤、骨囊肿、骨嗜伊红肉芽肿和范围较小的骨巨细胞瘤。
    切除术 将向骨外突出生长的肿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术。切除应包括该肿瘤的软骨帽盖、包围帽盖的纤维组织和全部基底。 主要适用于骨软骨瘤。
    截除术 将肿瘤所在的一段骨干整段切除。  骨干截除后所遗留的缺损有的不需修补如腓骨近端和尺骨远端,大多数则需要用人造关节、异体骨或自体骨进行修补。 适用于破坏范围较大的巨细胞瘤和一些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
    肿瘤段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 将肿瘤所在的一段肢体包括皮肤、肌肉、神经、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再将远端肢体移植到近端去。 适用于上肢低度恶性的肿瘤如纤维肉瘤,软骨肉瘤等。
    截肢术或关节寓断术 是残废性手术,必须经过周密研究,充分讨论,确属必要才能施行。手术目的在于抢救生命,因此,一经决定,不应拖延时间,应尽早施行。对于已有内脏转移的晚期恶性肿瘤,局部瘤体巨大、疼痛严重的,为了减少痛苦,也可作姑息性截肢。
    其他辅助治疗方法
    治疗方法 治疗细则
    放射治疗 目的不同,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剂量也各不相同。单纯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动困难的重症病人,预计生存期不能超过3个月。针对骨转移重点部位,即造成病人最痛苦的病变处,给予1次至数次的大剂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缓解疼痛。以部分控制肿瘤发展为目的者:这类病人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或对已发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经功能障碍者,为了控制其继续恶化或促进其恢复,给予30~40Gv/2~4周。进行根治性放疗者:照射野应超出病变一定范围,注意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给予放疗量50~60Gv/5~6周。这类病人在客观上有争取长期生存或治愈的可能,常需合并应用其他抗癌疗法。
    化疗 烷化剂、抗代谢药、抗菌素、生物碱和激素等。烷化剂中的盐酸氮芥(mechlorethamine hydrochloride)和氧化氮芥对网状细胞肉瘤有效,环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CTX)对未分化网状细胞肉瘤、网状细胞肉瘤和多发骨髓瘤有效,N-甲酰溶肉瘤素对精原细胞瘤骨转移和原发性骨髓瘤有效,噻替派对卵巢或乳腺癌骨转移有效。抗代谢药物中的5-氟脲嘧啶对肠道癌骨转移有效,乌拉坦对多发骨髓瘤有效。抗菌素中的更生霉素(放线菌素D)和正定霉素(柔红霉素)对网状细胞肉瘤,未分化网状细胞肉瘤和横纹肌肉瘤有效。生物碱中的秋水仙制剂(争光81)对乳癌的骨转移有效。激素类药物中的男性激素可用于乳癌骨转移,女性激素可用于前列腺癌的骨转移,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用于多发性骨髓瘤和乳癌骨转移。
    生物免疫治疗 治疗效果迅速,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并且CLS生物免疫治疗和手术治疗、化疗和放疗方法一起应用会有很强的互补作用。对病人受损的免疫系统能够起到恢复与重建的独特疗效:与手术治疗配合使用防止肿瘤的复发和转移;与化疗同用可以延长生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自80年代初,随着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及生物工程技术的迅速发展,癌症的免疫治疗取得了重大突破。

    2013-05-24 1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