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经过正规治疗后医生总会嘱咐他(她)们要定期复诊,但相当多的患者不理解,他(她)们认为自己已经经过正规治疗,应该是彻底治愈了,为什么还要复查呢。
其实,治疗梅毒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它的治愈标准有临床治愈和血清治愈。一部分患者其实只是临床治愈,即所有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均消失了,如所有的皮肤上的疹子都没有了,感染后1-2年内,因为治疗不彻底或病人免疫力降低,梅毒损害消退后可重新出现,以血清复发最为多见,也可有皮肤粘膜、眼、骨及内脏损害复发,为复发梅毒。因而定期追踪观察有助于梅毒复发的监控,若发现了有复发,可早期给予治疗。
早期梅毒患者,应随访2-3年,治疗后第1年,每3个月复查1次,第2年每6个月复查1次,复查的病人应进行血清学试验和临床检查。晚期梅毒应随访3年,第1年每3个月复查1次,以后每6个月复查1次,晚期梅毒12个月血清仍不转阴,则为血清固定,再经足够量重复治疗以后,仍血清固定,即使再治疗也不能使血清转阴,因而只需详细检查,以排除神经、心血管与其他内脏梅毒,并对血清固定者定期复查梅毒血清的滴度外,需随访3年,以判断是否终止观察。孕妇梅毒患者治疗后,产前每1个月复查1次,产后按一般梅毒患者随访。
2016-07-26 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