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妈妈梅毒比起一般人患有梅毒要更加难医治,更棘手。如果孕妈妈患上了梅毒,那必须是要马上接受,梅毒的医治,把病情控制住,并且要做好预防的办法,防止梅毒病菌通过母婴传播的办法传染给新生儿。那么孕期该怎么医治梅毒呢?
孕期该怎么医治梅毒,主要有以下的几点:
1)严厉的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以避免婚后怀孕期才发现自个患有梅毒。对接受抗梅毒医治且已愈的妇女,要嘱其在妊娠期进行复查、复治。
2)严厉执行产前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梅毒时,不论既往是否接受抗梅毒医治,均应给于抗梅医治。
3)患有梅毒的孕妈妈在妊娠前期的3个月内,接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肌注,连续10日为1阶段;在妊娠末3个月,再给于同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个阶段。妊娠早期医治是为了胎儿免于受染,妊娠后期医治梅毒是为了已受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4)如果在妊娠第6个月才发现患有梅毒,当即给于普鲁卡因青霉素G1个阶段,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1阶段。
5)关于青霉素过敏者,选用红霉素医治(禁用四环素),每次50mg,每日4次,15~30日为1阶段;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服1阶段且待分娩后均应对新生儿选用青霉素补治1阶段,其剂量、办法按胎传梅毒医治计划进行。
6)患有梅毒的孕妈妈所生的婴儿,在出世时,应做脐带血梅毒清学非螺旋体抗原实验。如为阳性,需4个月后再复查1次,以排除被动血清阳性。如检查仍为阳性,即按胎传梅毒的医治计划施治。
7)对患有梅毒的孕妈妈所生的婴儿,必须追踪观察3年,初时为每6个月1次,后为1年复查梅毒血清学实验1次,以避免先天梅毒发生。
8)大力宣扬孕妈妈患梅毒的危害性,特别要向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宣扬,以便他们能自觉地执行梅毒孕妈妈及先天梅毒的防治办法。
以上就是关于“孕期该怎么医治梅毒”的介绍,其实,孕妈妈在怀孕前应当先做好有关的检查,确定自个身体适合怀孕,在受孕。这样的做法是对自个负责任,也是对孩子负责任。如果孕妈妈身体患有某些会通过母婴传播把病毒传染给宝宝的疾病,那就应当先把疾病治好,再受孕。
【本文由重庆二建医院供稿】
2016-01-05 15: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