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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方法

      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后通过血液、淋巴很快运送至身体各个器官,以肝脏含量最多、肾、肺次之,肌肉及脑组织中含量少,其毒理作用是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的活力,使之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使乙酰胆碱在体内积累过多。中毒原因主要是中枢神经呼吸衰竭,呼吸肌瘫痪而窒息,导致呼吸受到抑制;支气官腔内积贮粘液,肺水肿等加重呼吸衰竭,促进死亡。一般治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般全身治疗:

      接触中毒者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用大量的清水反复冲洗皮肤和黏膜。吸入毒气时应将病儿移到空气清洁的环境,必要时吸氧,有窒息者应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误服农药者要及时洗胃。因为有机磷农药(除敌百虫外)易在碱性溶液中分解失效,故可用2%~4%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也可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洗胃。

      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可延长胃排空时间,故洗胃时间不受限制,应反复、多次、彻底的清洗,直至洗出液无味为止。洗胃结束前由胃管内灌入硫酸镁导泻,忌用油类泻药。重症病儿应安置在监护病房(室),有专人守护,定时测生命体征,注意瞳孔的变化。

      特殊治疗:

      1、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如阿托品可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尤其可解除平滑肌痉挛,抑制支气管分泌,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发生肺水肿并对高血压和心律失常有拮抗作用,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

      2、胆碱酯酶复活剂:有解磷定氯解磷定、双复磷等,它们可夺取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活力,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进昏迷病儿苏醒有明显作用,与阿托品有协同作用。主要对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和乙硫磷中毒有明显效果。

      上述解毒剂应早期、足量、反复使用,对中、重度中毒者原则上可两种解毒剂同时应用,此时阿托品的用量可适当减少。

      用药注意事项:

      1、大剂量阿托品必须在确诊后方可使用,并注意阿托品过量或中毒症状出现。在应用阿托品的过程中如瞳孔仍缩小、面色苍白、肺内啰音不减少情况下,虽心率增快仍可继续应用,说明尚未达阿托品化。

      2、解磷定不能与碱性液混合使用否则可水解为剧毒的氰化物。静脉注射时药液不可外漏。

      3、氯解磷定一般禁忌与碱性溶液混用,可静脉点滴或肌内注射。

    2014-11-22 17: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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