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肿瘤又称“脑瘤”,是神经外科最常见的疾病。多数是起源于颅内各组织的原发性颅内肿瘤。继发性颅内肿瘤则来源于身体其他部位的恶性肿瘤转移或邻近组织肿瘤的侵入。男性稍多于女性。任何年龄都可发病,但20~50岁最多。
一、发病原因
1.癌基因和遗传学因素
肿瘤分子生物学研究表明与肿瘤发生、发展密切相关的基因有两类基因。癌基因的活化和过度表达诱发肿瘤形成,抗癌基因的存在和表达有助于抑制肿瘤的发生。带有癌基因的细胞并不一定都发生肿瘤,需要经过反复多次的各种激惹,才能使细胞发生小的演变。病毒、X线、致癌化学物质等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刺激因素,都能促使细胞染色体上的致癌基因使细胞发生失控性增殖,形成程度不等的恶性肿瘤。神经纤维瘤病、血管网状细胞瘤和视网膜母细胞瘤等有明显的家族发病倾向。
2.物理因素
放射线可增加肿瘤发生率,射线量多在30Gy以上。可用“双重打击”学说作解释,射线为第二打击因素,可引起细胞的癌基因再次变种而导致细胞间变。
3.化学因素
化学因素中以蒽类化合物为主,其中甲基胆蒽易诱发胶质瘤。苯并比易诱发垂体瘤。甲基亚硝胺、乙基亚硝胺是很强的致癌物,特别是对中枢神经系统。其中乙基亚硝脲在围生期特别易发生致癌作用。
4.致瘤病毒
病毒侵入细胞后,在细胞核内合成DNA的细胞增殖S期内被固定于染色体内,改变了基因特性,促使增殖失控。
二、病理分类
中枢神经系统颅内肿瘤分类方法很多。Bailey和Cushing的分类能反映肿瘤组织的来源及恶性程度,长期以来被世界多数地区的神经外科和病理科所采用。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些新的分类方法,如Kernohan的Ⅰ-Ⅳ级分类法,Russell的胶质瘤分类。较有影响的是Kernohan提出将胶质瘤,包括星形细胞瘤、少突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和神经源肿瘤等,按其分化程度分为Ⅰ-Ⅳ级,根据这个分类似乎能够容易地判断肿瘤的发展和病人的预后,因此受到临床医师欢迎,在国内国际上使用多年。但此分类法也有缺陷,如同一肿瘤在不同部位,细胞分化即可不同,有些混合瘤无法分级,而有些肿瘤分级意义不大。在此基础上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新的分类法,其特点是分类细致,包括了颅内发生的各种肿瘤类型,吸收了既往各种分类的特点和长处,既反应了肿瘤的形态学,又表明肿瘤的来源,并采用间变这一概念,可认为是目前最好的分类。
温馨提示:物理因素中被确认的具有致肿瘤可能的是放射线,已有许多关于头颅放疗后引起颅内肿瘤的报道。在化学因素中,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和硝酸化合物,如甲基胆蒽、苯并比、甲基亚硝脲、亚硝基哌啶,在一些动物实验中都可诱发脑瘤。
2014-09-25 09: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