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压是指体循环动脉压力低于正常的状态。由于高血压在临床上常常引起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的损害而备受重视,世界卫生组织也对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有明确规定,但低血压的诊断尚无统一标准。一般认为成年人上肢动脉血压低于12/8 kPa(90/60mmHg)即为低血压。根据低血压的严重程序可分为轻型低血压和重型低血压。
原发性低血压病的诊断主要根据动脉血压测值达低血压标准,除外继发性低血压病和生理性低血压状态,结合上述临床表现可以作出诊断。
一、低血压的诊断标准
(一)轻型低血压的诊断标准为:
1.多次测量血压符合低血压标准;
2.有直立性低血压的表现,即直立位时动脉压较平卧位时低 3 千帕 (20 毫米汞柱) 以上;
3.常为头昏而无旋转性眩晕,其周期性发作或加重与血压的波动情况一致,头昏发作期间血压更低;
(二)重型低血压的诊断标准为:
1.眩晕发作具有旋转性的特点,出现自发性眼震及平衡障碍,发作时亦可伴有晕厥,发作过后则遗留位置性眩晕及眼震;
2.长期以来具有轻型原发性低血压性眩晕的表现,如直立性头昏等;
3.不仅血压低于正常标准,而且常有动脉粥样硬化的表现,如眼底改变、高脂蛋白血症等。如伴有颈椎病,对诊断更有价值。
二、低血压的检查项目
(一)体格检查
对低血压患者除了注意分别测量卧位与立位血压外,尚应注意双上肢以及上、下肢间血压的比较测量,以排除多发性大动脉炎所致的动脉狭窄。除此之外,查体时还应注意患者面容、皮肤色泽、毛发分布、胖瘦、有无水肿等一般表现;心脏查体尤应注意心音和心脏杂音的变化;神经系统检查注意患者肢体感觉、运动以及共济运动等。
(二)实验室及特殊检查
根据病史和查体可以获得患者低血压病因诊断的线索,但若确立诊断尚需依靠必要的实验室或特殊检查。
如怀疑糖尿病者需进行血糖、尿糖测定;心血管疾病需进行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甚至心血管造影检查,必要时也可进行血常规、血电解质、肌钙蛋白、24小时动态心电图测定、有创性电生理检查、直立倾斜试验、经食管超声心动图等检查;内分泌疾病的诊断需有垂体、肾上腺或甲状腺功能测定的证据。如怀疑肺栓塞,可进行血气分析、肺动脉CT、肺通气灌注扫描等。如怀疑颅内病变或局灶性神经病变,则要进行脑电图、头颅和脑CT及磁共振。
2014-08-06 09: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