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动脉瘤手术治疗(无论是开颅夹闭治疗还是介入栓塞治疗)的目的是防止动脉瘤再破裂出血。头一次出血造成的脑损害(如颅内压增高,神经功能缺失,近、远期脑积水等)是手术无法解决的问题,术后仍需要依靠系统的保守治疗和康复治疗,必要时采取其他手术措施(如去骨片减压、气管切开、脑室穿刺、腰穿、脑室-腹腔分流术等)。
换句话说,如果把颅内动脉瘤形容为炸弹,则手术治疗相当于清除炸弹,防止其再爆炸,但上次爆炸所造成的脑损害需要一个恢复过程。成功清除炸弹只是第一步,下一步的工作是“爆炸现场”的恢复。恢复好坏与爆炸所造成的损毁程度有关:如果爆炸所造成的损毁程度轻,则病人恢复就快,例如赵本山据传就是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十几天就出院了;但如果爆炸所造成的损毁程度重,则病人恢复就慢,甚至无法完全恢复,表现为迟钝、瘫痪、失语、意识不清、植物生存等不同严重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和后遗症,更有甚者最终可能会因多系统器官衰竭或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病人的临床结局是“果”,“爆炸的损毁程度”是“因”,那么“爆炸的损毁程度”又跟什么相关呢?简单地讲,“爆炸的损毁程度”与动脉瘤破裂后的原发出血量大小、继发性病理改变(包括颅内压增高、急性脑积水、特别是继发性脑血管痉挛等)的严重程度以及患者的耐受性(包括患者年龄、体质、有无其他基础性疾病)有关。出血量越大、继发性病理改变越重、患者耐受性越差,则意味着“爆炸的损毁程度”越重,患者相应的临床结局也越差;反之,如果出血量越小,继发性病理改变越轻,患者体质越强,则“爆炸现场”越容易被“复原”,亦即患者越容易恢复。
2012-11-11 15: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