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性心脏病是风湿热累及心脏后遗留下来的病变,以致心脏正常功能受到损害。对于很多女性朋友来说,风湿性心脏病患者能否生育是她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对此,应视情况而定。
风心病患者能否耐受妊娠, 分娩 和产褥期的负担取决于风心病瓣膜病变的种类,病变的程度心功能状况,有 无 并发症,妊娠过程中血流动力学的演变,及具体的医疗条件等多种因素。
一、可以妊娠:
心脏 瓣膜病变轻,心功能Ⅰ~Ⅱ级的病人,可允许妊娠,并争取在年轻时 生育 ,因心脏病代偿功能随年龄增大热降低。
二、不宜妊娠:
1) 对心功能Ⅰ~Ⅱ级 二尖瓣狭窄 的病人,由于妊娠 后 对心 肺 血流动力学危害教大,故不宜妊娠。
2) 心脏病变重,心功能Ⅲ级以上,或虽为Ⅰ~Ⅱ级过去有心衰史,年龄在35岁以上,经产妇过去妊娠,分娠有 心力衰竭 史者于再次妊娠易复发,故不宜妊娠。
3) 风心病有 肺动脉高压 ,慢性 心房颤动 , 高度房室传导阻滞 ,并发 细菌性心内膜炎 ,孕产期心力衰竭或 休克 发生率高,皆不宜妊娠。
因此, 风湿性心脏病 患者早期和年轻时是生育的最佳时机,越晚对病情的危险越大。对于育龄妇女最好在 医生 指导下选择,恰当的受孕机会。
2012-12-19 13: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