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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产常识

      引产是指用人工的方法终止妊娠,一般分为中期妊娠引产和晚期妊娠引产。怀孕中期引产是指妊娠12-24周时因为优生或计划生育的需要而终止妊娠。晚期妊娠引产是指怀孕28后的后期,因为母亲有一些并发症或者胎儿存在问题而采取措施引起子宫收缩,结束分娩。

      引产最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若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孕妇羊水过多时,会发生心悸、憋气等症状,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上述为大家介绍了引产常识,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2-12-18 12: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