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治疗花斑癣为多中心开放性实验,于1999年3月~9月,由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二、三临床学院,吉林省医院、吉林医学院附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延边大学医学院附院等7家医院皮肤科进行了临床实验,每医院各观察30例,共210例,其目的是观察伊曲康唑治疗花斑癣的疗效及其安全性。
1 病例及方法
1.1 病例入选标准:(1)年龄为18~65岁之间;(2)临床诊断为花 斑癣;(3)镜检阳性;(4)同意接受本研究。
1.2 排除标准:(1)对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哺乳及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3)3个月内接受过全身治疗,1个月内接受过外用抗真菌药物治疗者;(4)同时接受H2受体拮抗剂(如甲氰咪呱、雷尼替丁等)、环孢菌素、利福平,苯妥英钠,阿司咪唑、西沙必利、特非那丁、咪达唑伦、类固醇激素等与伊曲康唑相互作用的药物者;(5)患有肝、肾、血液系统等严重疾病者; (6)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其他胃酸缺乏或服用胃酸抑 制剂者。
1.3 患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从试验中退出:(1)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2)研究者认为为了患者的最大利益,从安全性考虑,他(她)应退出实验;(3)患者要求退出。
1.4 入选病例情况:根据以上标准入选花斑癣210例,其中男164例,女46例;年龄:最小13岁,最高65岁,其中11~20岁17例,21~30岁70例,31~40岁71例,41~50岁30例,51~60岁7例,60岁以上6例;病程 10天~8年不等;既往治疗情况:有64例在治疗前1个月,曾外用抗真菌剂或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1.5 药物及给药方案:伊曲康唑200mg每日口服1次连服7天或14天,餐时或餐后立即服用,并选择油脂性食物。
1.6 疗效评定标准:给药前、给药结束时及给药结束后4周分 别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
临床疗效:治愈:症状、体征完全消失;显效:症状、体征改善≥60%;好转:症状、体征改善≥20%;无效:症状、体征改善<20%。百分率=(治疗前总分-治疗后总分)/治疗前总 分×100%
真菌学疗效:治愈:真菌镜检和培养阴性;无效:真菌镜 检或(或)培养阳性。
2 治疗结果
210例花斑癣治愈196例,治愈率为93.3%,显效13例,好转1例 ,总有效率为99.5%(详见表1)。
2012-11-13 14: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