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癫痫是指发于外伤后的癫痫症状疾病,外伤后早期一周以内的短暂的抽搐,多无重要临床意义,此后也不再发作,故无特殊治疗。对反复发作的早期或中期癫痫则应给予系统的抗菌药物治疗。一般应根据发作类型用药,如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选用抗痫药物的顺序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扑痫酮或丙戊酸钠。
小发作则常用丙戊酸钠、乙琥胺、安定或苯巴比妥。精神运动发作则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痫酮、丙戊酸钠或安定。肌阵挛发作则宜选用安定、硝基安定或氯硝基安定。
用药的原则是使用最小剂量,完全控制发作,又不产生副作用,故剂量应从小开始,逐渐增加到完全控制发作,并根据病人发作的时间,有计划地服药。
所选定的药物一旦有效,最好是单一用药,不轻易更换,并行血药浓度监测,维持血药尝试直至完全不发作2~3年,再根据情况小心逐步缓慢减药,若达到完全停药后仍无发作,则可视为临床治愈。
对少数晚期难治性癫痫经系统的药物治疗无效时,则需行手术治疗,在脑皮质电图监测下将脑瘢痕及癫痫源灶切除,约有半数以上的病人可获得良好效果。
2015-01-20 1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