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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镉中毒的诊断检查和鉴别

      职业性镉中毒主要是吸入镉化合物烟、尘所致的疾病。急性中毒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慢性中毒引起以肾小管病变为主的肾脏损害,亦可引起其他器官的改变。根据短时间高浓度或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分别以呼吸系统或肾脏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和尿镉测定,参考现场卫生学调查资料,经鉴别诊断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可作出急性或慢性镉中毒的诊断。

      一、慢性镉中毒

      慢性镉中毒:除职业史和临床症状外,结合胸片,肺功能,肾小管功能和尿镉等作出诊断。

      (一)慢性轻度中毒

      除尿镉增高外,可有头晕、乏力、嗅觉障碍、腰背及肢体痛等症状,实验室检查发现有以下任何一项改变时,可诊断为慢性轻度镉中毒。

      a)尿β2-微球蛋白含量在9.6μmol/mol肌酐(10OOμg/g肌酐)以上;

      b)尿视黄醇结合蛋白含量在5.1μmol/mol肌酐(1000μg/g肌酐)以上。

      (二)慢性重度中毒

      除慢性轻度中毒的表现外,出现慢性肾功能不全,可伴有骨质疏松症、骨质软化症。

      二、急性镉中毒

      急性镉中毒:根据接触史和呼吸道症状,诊断不难。

      (一)急性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氧化镉烟尘,在数小时或1天后出现咳嗽、咳痰、胸闷等,两肺呼吸音粗糙,或可有散在的干、湿啰音,胸部X射线表现为肺纹理增多、增粗、延伸,符合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急性支气管周围炎。

      (二)急性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急性肺炎;

      b)急性间质性肺水肿。

      (三)急性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急性肺泡性肺水肿;

      b)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三、镉中毒的鉴别诊断

      食入性急性中毒应与食物中毒、急性胃肠炎等鉴别;吸入性急性中毒应与上呼吸道感染、心源性肺水肿等相鉴别。慢性镉中毒需与其他重金属或药物致肾功能障碍鉴别。

      四、镉中毒需要做哪些检查

      尿镉正常值大多数在1μg/g肌酐(或1μg/L)以下,上限多在5μg/g肌酐(或5μg/L)以下。尿镉可反映近期镉接触情况和一定程度上反映体内镉负荷,特别是肾内镉水平。血镉波动很大,可作为近期接触指标。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个体血镉临界值为10μg/L。在慢性镉中毒时,尿β2MG常超过420μg/g肌酐(420μg/L),甚至超过1000μg/g肌酐(1000μg/L)。此外,尚可出现尿6-酮-PGF1α、NAG、IAP、THG和GAG等排泄量增多。

    2014-12-29 17: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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