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炎患者在治疗时一定会问:哪些药物治疗牙周炎效果好?为此求医网编辑根据医生指导、患者反馈和网友评论,整理筛选出了5种治疗牙周炎常用药品,希望对患者及其家属有所帮助。以下治疗牙周炎的药品均已经过药监局审批,患者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放心服用:
1.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参考价格:¥8.6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功能主治: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禁忌症: 1. 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 孕妇禁用 4. 饮酒者禁用。
生产商:吉林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215
2.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参考价格:¥2.4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功能主治: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等疾患。对口腔炎(口腔炎是口颊,舌边,上腭,齿龈等处发生溃疡,周围红肿作痛,溃面有糜烂。中医认为由脾胃积热,心火上炎,虚火上浮而致。),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禁忌症: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生产商: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591
3.乙酰螺旋霉素片
参考价格:¥8
成分: 本品为单乙酰螺旋霉素Ⅱ、单乙酰螺旋霉素Ⅲ、双乙酰螺旋霉素Ⅱ和双乙酰螺旋霉素Ⅲ四个组分为主的混合物。
功能主治: 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菌性尿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期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禁忌症: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生产商:岳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0054
4.糠甾醇片
参考价格:¥2.5
成分: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功能主治: 用于牙周脓肿,牙龈出血等牙病。
注意事项: 1 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 2 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 3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生产商:浙江贝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402
5.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参考价格:¥5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功能主治: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等疾患。对口腔炎(口腔炎是口颊,舌边,上腭,齿龈等处发生溃疡,周围红肿作痛,溃面有糜烂。中医认为由脾胃积热,心火上炎,虚火上浮而致。),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禁忌症: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生产商:甘肃新兰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530
温馨提示:以上列出的治疗牙周炎常用药品供您参考,患者在选购药品时一定要注意药品的适应症及注意事项,如果您对自己的病情不了解时要选择正规医院就诊,按照医生建议购买治疗牙周炎的药品,切忌私自服用任何药物,以免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求医网祝您早日康复!
2014-08-26 16: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