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部位 | 治疗细则 | |
胸腰椎骨折 | 单纯性压缩性骨折 | (1)椎压缩不到1/5者,或年老体弱不能耐受复位及固定者可仰卧于硬板床上,骨折部位垫厚枕,使脊柱过伸, (2)椎体压缩高度超过1/5的青少年及中年伤者,采用两座法过仰复位。 |
爆裂型骨折 | 对没有神经症状的爆裂型骨折的伤员,采用双踝悬吊法复位;对有神经症状和有骨折块挤入椎管内者,不宜复位,对此类伤员宜经侧前方途径,去除突出椎管内的骨折片以及椎间盘组织,然后施行椎体间植骨融合术,必要时还可置入前路内固定物,后柱有损伤者必要时还需作后路内固定术。 | |
Chance骨折 | 屈曲-牵拉型损伤及脊柱移动性骨折-脱位者,都需作经前后路复位及内固定器安装术。 | |
颈椎骨折 | 颈椎半脱位 | 以石膏固定3个月。对出现后期颈椎不稳定与畸形的病例可采用经前路或经后路的脊柱融合术。 |
稳定型的颈椎骨折 | 轻度压缩的可采用颌枕带卧位牵引复位。牵引重量3kg,复位后用头颈胸石膏固定3个月,石膏干硬后可起床活动,压缩明显的和有双侧椎肩关节脱位的可以采用持续颅骨牵引复位再辅以头颈胸石膏固定,牵引重量3—5kg,必要时可增加到6—10kg。 | |
单侧小关节脱位 | 可以先用持续骨牵引复位,牵引重量逐渐增加,从1.5kg开始,最多不能超过10kg,牵引时间约8小时复位困难者仍以手术为宜,必要时可将上关节突切除,并加作颈椎植骨融合术。 | |
爆破型骨折有神经 | 通常采用经前路手术,切除碎骨片,减压,植骨融合及内固定手术,必要时需待情况稳定后手术。 | |
过伸性损伤 | 没有移位者可采用保守治疗,牵引2—3周后上头颈胸石膏固定3个月,有移位者应作颈前路C2—3椎体间植骨融合术。 | |
第Ⅰ型、第Ⅲ型和没有移位的第Ⅱ型齿状突骨折 | 可先用颌枕带或颅骨牵引2周后上头颈胸石膏3个月。第Ⅱ型骨折如移位超过4mm者,愈合率极低,一般主张手术治疗,可经前路用1—2枚螺钉内固定,或经后路C1—2植骨及钢丝捆扎术。 |
2013-05-23 11: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