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的病因:
死胎在宫腔内停留过久,能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死胎常见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外界不利因素使胎儿在宫内缺氧,二是染色体结构异常和遗传基因畸变。
(一)胎盘及脐带因素
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脐带帆状附着血管前置、急性绒毛膜羊膜炎、脐带打结、脐带扭转、脐带脱垂、脐带绕颈、绕肢体等,引起胎儿严重缺氧而死亡。
(二)胎儿因素
胎儿严重畸形、严重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感染、遗传性疾病、母儿血型不合、双胎输血综合征等。
(三)孕妇因素
如妊高征、过期妊娠、糖尿病、慢性肾炎、心血管疾病、全身和腹腔感染、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等。子宫局部因素有子宫张力过大或收缩力过强、子宫肌瘤、子宫畸形、子宫破裂等致局部缺血而影响胎盘血运。
死胎的治疗:
1.治疗原则 死胎一经确诊,尚未排出者,应尽早引产。
2.具体治疗方法 经羊膜腔注入依沙吖啶(经腹壁羊膜腔注射依沙吖啶100mg)引产。或用地诺前列酮(用于引产时,阴道内放置10mg,每8~12小时取出前一次药物后重复给药,总量不超过20mg)促宫颈成熟,再用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胎儿死亡4周尚未排出者,应做有关凝血功能的检查。若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血小板<100×l0^9/L时,可用肝素治疗,剂量为每次0.5mg,每6小时给药一次。用药期间以试管法凝血时间监测。一般用药24~48小时后,可使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复到有效水平,然后再引产,并备新鲜血,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产后仔细检查胎盘、脐带及胎儿,最好送病理检查,以寻找原因。
3.治疗注意事项
(1)应选择对母体损伤小的引产方法。
(2)在引产过程中,若出现先兆子宫破裂需行剖腹探查术。
(3)胎儿死亡4周尚未排出者,应行凝血功能检查。若纤维蛋白原<1.5g/L,血小板<100×10^9/L时,可用肝素治疗,剂量为每次0.5mg/kg,每6小时给药1次。用药期间以试管凝血时问监测。一般用药24~48小时后,可使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复到有效止血水平,然后再引产,并备新鲜血,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和感染。
(4)临产后应配新鲜血备用,分娩时及时用宫缩剂预防产后出血。
(5)抗感染治疗。
(6)产后仔细检查胎盘、脐带及胎儿,寻找死胎发生的原因。
(7)产后及时服用退奶药物。
2013-05-13 13: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