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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妊娠合并肠梗阻手术治疗

      妊娠合并肠梗阻较罕见,有时诊断困难,孕妇及胎儿死亡率较高,如处理不及时,后果严重。发病率的统计差别很大,低至1∶66000次妊娠,或高达1∶7000次妊娠;国内资料报道发病率为0.16%,较Morris报道的0.018%明显增高。要如何治疗呢?

      经医生检查确诊为肠梗阻后,可根据梗阻的性质、类型、部位、梗阻的程度及孕妇的全身情况,决定采取治疗措施。妊娠合并肠梗阻的治疗包括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两个方面。如果是非绞窄性肠梗阻可通过胃肠减压,调节体内液体和电解质,给予合理的补液,观察其疗效。但时间不宜超过12~24小时,最多不超过48小时。

      如果症状不能好转,就需手术治疗为宜,以免将绞窄性梗阻误认为单纯性肠梗阻,而延误治疗时机。如果确定是绞窄性肠梗阻应及早进行手术治疗。

      治疗肠梗阻时还应考虑妊娠这一特殊情况。妊娠早期,经过非手术治疗,情况好转,梗阻解除时,可继续妊娠。如经保守治疗无效,应先做人工流产,然后做剖腹手术。这是因为人工流产后,梗阻往往得到解除,避免了剖腹手术。

      若在妊娠中期,因胎儿还没有发育成熟,引产不易成功。当不存在绞窄性肠梗阻时,可使用胃肠减压、补液等非手术疗法。如怀疑有绞窄性肠梗阻,应及早手术治疗,但手术操作应轻巧,避免因手术干扰而引起流产。

      妊娠晚期时,主要根据肠梗阻的性质决定采取手术疗法还是非手术疗法。这个时期往往由于膨大的子宫而影响梗阻手术的进行。如果妊娠已达34~36周,胎儿已多数能存活这时宜先做剖宫产手术,再进行纠正肠梗阻手术。

      如果根据病情采取手术疗法的,虽然经过剖腹手术而对妊娠未受影响时,应给予适量的镇静剂、孕酮和抗生素,以减少流产、早产和感染的发生。

    2013-03-29 1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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