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后1:4,可以哺乳吗?

梅毒治疗后1:4,可以哺乳吗?

回答: 3次
分类: 梅毒
2015-03-24
病情描述:

2013年12月份,孕检发现患有梅毒,当时孕18周。在医院打苄星常规药物3周,孕20到21周又在协和住院打水剂常规药物14天,孕32到36周打苄星常规药物4周。...

医生回答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 病情分析: 孩子出生时就要做血清学检查的,经过充分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出生时如果血清反应阳性,应每月检查1次血清反应,连续8个月,如果血清反应转为阴性,且未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以停止观察。如果出生时血清反应阴性,应于出生后1个月、2个月、3个月及6个月复查,到6个月时血清反应还是阴性,并且没有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以排除梅毒。无论出去时血清反应阴性还是阳性,在随访期间如果血清反应滴度逐渐上上升,或者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应立即给治疗,你要及时带孩子去做下检查,这样心里也更有数,不然总不放心,可以哺乳。

    2015-03-24
  • 病情分析: 你好,你的情况看如果是经过治疗后梅毒的滴度维持在1:4这个滴度不变,那么如果复查2年以上依然如此,那不会具有传染性了,可以母乳,反之,需要引起注意,可以给孩子做一下梅毒检测,如果是怀孕前或怀孕时传染的,可能对孩子有影响。

    2015-03-24
  • 病情分析: 你描述的是梅毒,即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常见传播方式性直接接触,胎盘传播,医源性接触 ,治疗静滴抗生素如常规药物类,忌辛辣食物,避免夫妻交叉感染同时注意个人卫生清淡饮食多饮水忌辛辣油腻烟酒。

    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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