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关于实行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的通知

福州市第二医院   2012-11-05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服务患者,减少患者候诊时间,达到“分时就诊,预约优先”的需求,我院已经实行门诊全预约服务。现将预约诊疗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以“预约优先”的原则,实行门诊全预约服务,以预约为主,门诊排队为辅,当日的预约号源没有预约满的情况下可继续用于门诊排队。

  2、患者可提前1-9天预约,当天上午可预约下午的号。

  3、按照“分时就诊”的原则,在预约时间准时就诊,过号患者请到护士站重新取号按序候诊,以保证有序的就诊环境。

  4、预约挂号服务有以下方式:

  1)医院现场服务:患者持就诊卡或社会保障卡至门诊一楼服务台提供就诊卡号、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进行现场预约。

  2)电话预约:通过客服中心为患者提供电话预约。十方健康:- ,健康之路:-,本院电话:-,全省统一预约。

  3) 网络预约:24小时网络预约挂号服务。

  4)转诊预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为患者提供转诊预约服务。

  5)微博预约:通过新浪、腾讯微博进行预约挂号,发送格式:发新浪(腾讯)微博私信@十方健康网。

  以上规定,请大家共同遵守执行,以确保就诊次序的快捷有序。

资讯推荐

我院荣获“国内卫生系统先...

          ...

福州市急诊质量控制中心第...

  福州市急诊质量控制中心于2006年7月28日在我院成立。该中心成立以来,在主任委员吴和木院长、副主任委员林...

关于积极参加卫生标准知识...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请全院员工积...

**启事

  为提高医院整体服务形象,现公开**门诊导诊员(编制外)若干名,具体如下:  1、资历要求:护...

公示

  根据妇联《关于评选-年“三八”红旗集体(手)的通知》【榕妇办《》83号】的精神,经由院各工会小组讨论酝酿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