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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扣分、降星或取消“星级护士”资格

新津县人民医院   2012-11-03

l、在工作中违纪违法:违反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起不良后果、引发护理纠纷,损坏医院形象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2、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3、本季度内如有病假在l5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事假超过5天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不得参加本季度评选。

4、当月连续病假6天以上、事假2天者,降低星级一级。

5、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以外活动、吵架、值中班夜班睡觉者,降低星级一级。

6、违反以上条款,除进行上述处罚外,情形严重者,将对照《医院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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